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

03.11.2017  00:14
核心提示:设定依据:《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52号)(政策内容详见我委部门网站非公经济板块)申

设定依据:《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52号)(政策内容详见我委部门网站“非公经济板块”)
 

申请条件:
 

1.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2.企业在兰州市内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情况正常,企业经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新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应有2年以上同行业从业经验或熟悉本企业经营方向、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
 

4.企业资信、纳税信用评级好,无不良违约记录,具有按期偿付银行信贷资金本息的能力,对信贷资金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5.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控制人及股东无不良违约记录,个人信誉良好。
 

需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未审计则提供企业报表)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4.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5.公司章程及企业组织文件;
 

6.企业最新验资报告;
 

7.申请人银行流水(含企业对公账户流水、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结算账户流水、企业重要岗位人员个人结算账户流水等);
 

8.企业上下游合同(含贷款用途证明合同);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地点: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区)工信部门
 

市工信委联系电话:
 

市工信委服务体系处 何灏洋 0931-2107807
 

办理流程:由企业自愿向注册所在地县区工信局申请,县区工信局初审后推荐至市工信委,市工信委根据上报情况筛选企业后推荐至合作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由银行负责企业互助贷款具体审批工作,并向通过审批的企业发放互助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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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扶持小微企业创业信用融资贷款
核心提示:设定依据:《2017年兰州市扶持小微企业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