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组织全市公诉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06.11.2018  17:35

      近期,白银市院组织开展全市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次案件评查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市院评查前要求市院及各县区院先行自查,随后结合各单位前期的自查报告,有针对性的抽选出两级院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份办理的撤回起诉案件、不起诉案件以及部分起诉案件三大类案件共120个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院制定了详细的评查方案,抽调各县区院的公诉科长和业务骨干共计7人组成评查工作组,在市院集中统一进行评查。本次评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确定的评查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地对案件质量作出评价。评查结束后,工作组召开评议讨论会,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对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逐案进行评议,对存在的法律文书、系统应用中易发、常见问题以及程序违法问题和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对发现的瑕疵案件进行了反馈跟踪,并有针对性地形成评查报告,为案件质量改进提供指导。 
        通过评查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评查发现的问题明显减少,但办案不规范、不严谨、标准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市院要求各县区院公诉部门须进一步引起重视,认真整改,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办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观念,不断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