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04.04.2019  10:21

      3月25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意见》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必须坚定政治信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夯实思想根基,牢记初心使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必须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专题学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全省检察干警全面准确掌握《意见》的精髓要义,做到融会贯通;要结合各级院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具体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意见》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我省检察系统落地落实;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办案中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会议指出,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讲话站位高远,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体现了对推动人民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深入思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务实工作,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进一步细化梳理任务、找准对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国两会精神在我省检察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