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播音主持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19.09.2017  16:16

各市州文广新局、甘肃矿区文广新局(文化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集团):

经省播音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同意,拟于今年12月份召开全省播音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审播音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文件依据。播音专业分别依据《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转发省职改办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的通知》(甘广厅职改字〔1999〕18号)、《关于转发职称评聘中有

关问题规定的通知》(甘广局职改发〔2003〕18号)、《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甘语委发〔1998〕01号)以及《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播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新广职改〔2015〕12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在本单位空余岗位限额内推荐。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按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执行。

(二)外语及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三)论文和继续教育要求。县级制作播出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播音中级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用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承担项目或完成重点工作的总结、报告等形式代替。省级和市(州)制作播出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播音专业中级职称须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省部级及以上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根据《关于复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事〔2002〕101号)精神,凡推荐评审播音专业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完成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和专业课课时。

(四)公示要求。凡拟推荐晋升播音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相关情况均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的内容、办法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执行。公示的结果,由单位以正规文件形式写出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地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一级乙等。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1997年年底前在岗者,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1998年以后上岗者,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一级乙等。

(六)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播音专业人员有“必须持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等特殊要求,播音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报甘肃省播音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 今年的评审工作原则上还要坚持以下三点要求:1、各单位推荐人选要体现注重一线、注重基层、注重实绩的原则;2、各单位推荐正式职工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在单位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内推荐;3、各单位内派遣、聘用职工,请各单位研究制定初级、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报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审核后,在审核后的比例内择优推荐。

二、材料报送要求

( 一)材料及证件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3.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或证书);

4.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

5.播音员主持人证;(已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注册的人员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即可)

6.继续教育证书;

7.近五年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不足五年的只出具参加工作以来的考核结果);

8.任初级职务后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县级广播电视台人员可提供文件要求的总结或报告);

9.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公示证明;

10.单位推荐报告;

11.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著、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以及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中考核登记表和聘任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加装目录装订成册)。论文只复印封面、目录和本人所写部分。著作只复印封面和出版日期部分。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的画出自己的论文题目。

(二)表格填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制)一式3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省职改办制)一式10份;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省职改办制)一式1份;

  4.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报送破格专题报告及《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

上述表格应填写整齐、规范,并打印报送,不得涂改。

三、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请各市州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推荐送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准备,按期将评审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

联系电话:0931-8539791、13919003592,联系人:朱映琮。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