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

29.05.2014  1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于2014年5月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了会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声明如下:

在双方共同坚定努力下,中俄关系已提升至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双方将保持和深化高层战略互信对话,提高现有双边政府、议会、部门和地方间合作机制效率,必要时建立新的合作机制,确保全面快速发展的务实合作、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取得更大成果,进一步密切协调外交行动。这有助于中俄各自国内大规模经济改革顺利推进,提升两国人民福祉,提高双方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以利于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双方恪守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等涉及两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继续相互坚定支持。双方都反对任何干涉一国内政的企图和做法,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准则,充分尊重对方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维护本国历史、文化和道德价值观的权利。

中俄将共同举办二战欧洲和亚洲战场战胜德国法西斯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70周年庆祝活动,继续坚决反对歪曲历史和破坏战后国际秩序的图谋。

双方将采取新的措施提高务实合作水平,扩大务实合作领域:

推进财金领域紧密协作,包括在中俄贸易、投资和借贷中扩大中俄本币直接结算规模;加强宏观经济政策领域交流;

继续努力推动双边贸易额在2015年前达到1000亿美元、在2020年前达到2000亿美元,落实中俄政府间经济现代化领域合作备忘录,以保障双边贸易平衡,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增加相互投资,包括在俄境内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综合开发矿产资源,建设经济型住房;

建立全面的中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石油领域一揽子合作,尽快启动俄对华供应天然气,以开发俄境内煤矿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等方式扩大煤炭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在俄建设新发电设施,扩大对华电力出口;

提高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的效率,开展和平利用核能、民用航空、航天基础技术研究、空间对地观测、卫星导航、深空探测和载人航天等领域重点项目的合作;

深化科技交流,首先是在确保经费和科技投入对等、创新链条完整、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基础上开展具有前景的联合科研;

在制药、医疗设备、化工、木材加工、造船、运输机械制造、有色冶金等领域实施联合生产的互利项目;

扩大农业合作,改善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投资条件,支持两国农业企业开展合作;

积极推进地方合作,扩大地区合作范围和领域,完善地区合作机制,推动地区交流向计划性和定期化转变;

加快发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建设同江-下列宁斯阔耶和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桥,改善中方货物经俄铁路网络、远东港口及北方航道过境运输条件;

加强人文交流,重点实施《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确保2014年和2015年两国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动顺利举行;

就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资源、改善跨界水体水质、防灾和快速消除自然灾害后果、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跨境自然保护区等问题继续开展建设性合作;

发挥两国边界联委会和其他机制的作用,深化边界事务合作,包括开展第一次边界联合检查、界河管理和打击跨境犯罪;

双方均支持完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包括建立副总理级的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中俄经济合作战略性项目高级别监督工作组,以及能源领域专门工作组。

一、双方一致认为,在当今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依存度以及经济文化融合度持续加强。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全球竞争较量加剧,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议程。

双方强调,应当尊重各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和自主选择的社会政治制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