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05.01.2018  19:51

 

甘工信发〔2018〕7号

各市(州)人社局、工信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7年全省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18年4月份召开。为了做好评审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等相关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1.表格填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5份,用A3纸打印;

(3)《评审高级专业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

(4)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专题报告及《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

2.材料及证件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3)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公示结果证明;

(7)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以及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1套(加目录装订成册)。论文只复印国家级论文杂志封面和本人所写部分,著作只复印封面、出版日期部分。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地标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核查。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上述表格应填写正确、规范、清楚、不得涂改,相应栏目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同时报送相关表格的电子版(电子表格可于附件中下载)。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业绩,所获奖项必须是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集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需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原件。

3.报送材料时须有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企业或中央在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函,按组织程序逐级上报。

4.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的规定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不受理下列单位和个人的材料

1.未完成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核定工作及无空岗的事业单位;

2.上一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3.没有市(州)、厅(局)职改部门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报告或评审表、简表上未加盖印章者;

4.破格晋升人员无市(州)、厅(局)职改办专题报告者;

5.评审简表及评审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不清楚者,或所用表格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统一式样的;

6.上报材料无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者。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6日

地      点:省工信委组织人事处(省政府大院后楼508)

联 系 人:孙紫岚

联系电话:0931—4609199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