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院举行全市首批青年检察人员导师聘任仪式

14.09.2017  16:22

      近日,张掖市首批青年检察人员导师聘任仪式在张掖市院举行。经自愿申请和市、县(区)两级院党组反复研究,丁勇等34名资深检察官正式受聘为张掖市检察机关首批青年检察人员导师。聘任仪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张掖市院,分会场设在各县(区)院,全市共有200多名检察干警参加了仪式。


      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的建立,是提升该市检察队伍素能,形成各类专业人才梯次结构的内在要求,也是该市院党组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提升干警素能,补足能力短板,解决“本领恐慌”,助推青年检察人员快速成长的重要举措。张掖市院确立了培养周期为3年的基本培养模式。青年检察人员导师从推荐书籍、书面研讨、亲历办案、指导论文等多角度指导、培养青年检察人员,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检察人员尽快成长为合格的检察官。
仪式过程中,张掖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代表院党组向丁勇等34名全市首批青年检察人员导师颁发了聘书,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对全市青年检察人员培养工作提出几点殷切希望:
      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广大检察导师和青年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该市院党组开展“导师制”培养青年检察人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在全市检察机关中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育引导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相结合,努力构建“学习型”检察院。
      要循循善诱,严谨教学。检察导师要在思想上、业务上、生活上对青年检察人员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培养内容上立足当下,适度超前;培养方式上多沟通、交流、引导、激励,帮助青年检察人员逐渐走向成熟,走向成功。
      要勇挑重担,敏而好学。青年检察人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知识层次高、善于沟通、精力充沛、有上进心的优势,在导师的培养下进一步强化理论功底,积极参与案件办理、研读专业书籍、努力提高业务素能水平,为自己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强化责任,做好保障。要为青年检察人员培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必要的学习、讨论、调研、创作等时间。在绩效考核等激励制度中予以适度倾斜,充分肯定和支持导师的辛勤培养与付出,激发培养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使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保持长久、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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