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我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督导

16.10.2019  17:14

     

      近日,高检院派出专门督导组对我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专题督导调研。高检院督导组先后在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省院等五个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核查登记台账、随机抽取群众来信进行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我省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情况以及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调研,最高检调研组对我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理念新,认识到位。省院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省院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各级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群众来信办理、回复工作负政治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全院“一盘棋”落实高检院要求。二是制度、措施得力。省院第十部积极发挥牵头总抓作用,不断理顺工作机制,制定了《省院第十检察部群众来信处理办法》,对《省院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台账》、《控告申诉首办移送函》、《刑事申诉案件移送函》、《受理案件登记表》等进行重新修订,台账明细,流转顺畅,跟踪督办及时,有效地推动了高检院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办信质量高、效率高。各级院高度重视信件首次审查水平和质量,受理导入到位、转交通知到位、解释引导到位。省院每月对各市州分院办理群众来信数量、办理情况、回复数量及比例等情况进行分析通报。经过督察组回访、抽查,被访群众都表示收到了回复、答复,并且严格落实了规定的回复、答复期限。高检院督导组还就加强和改进我省信访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当做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整合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对群众来信严格按照规定期限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多种方式进行回复、答复。截至目前,全省各级院接收高检院转办信件470件,办理结果答复434件,到期答复率100%。全省各级院办理本地区接收群众来信1963件,其中联系方式有效117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答复到期信件1357件,办理结果答复1140件,办理进展答复217件,到期答复率100%,到期办结答复率84%。


      省院徐雷专委陪同督导调研并要求省院第十检察部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我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