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12条网友留言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 (杨高宇)昨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12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本甘肃省西和县长道镇西团村人。主要说长道镇的自来水已经建造5年之久但是在这5年里没流出一滴水来,难道这个个形象工程,希望你们管理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西和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西和县长道镇西团村自来水工程于2009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村民家中有水井,对自来水不太接受;部分村民因外出务工,家中无人,无法正常施工等因素影响,致使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对此,西和县委、县政府已责令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工程承包方抓紧施工,并由长道镇党委、政府负责,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动员等相关工作,及时联系外出务工村民,合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力争7月底前竣工通水。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网民留言】
洛塘信用社工作人员作风除暴,对待储蓄户态度蛮横,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违背,希望有关部门注视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武都区委进行调查核实。武都区委组织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洛塘支行监控视频录像和问询附近储户,未发现洛塘支行员工对储户态度蛮横的现象。今后,武都区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金融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是陇南市武都区桔柑乡、桔柑村村民、是兰渝铁路房屋拆迁户和武灌高速公路两路建设用地征地后失地农民、兰渝铁路建设征用共拆迁我们自然村共70户房屋、国家为了建设富民道路舍小家为大家我们心甘情愿、但是我们于2010年年初房屋拆迁、已经在用桔柑乡九年制学校地震灾害搭建过两次的破烂板房里面、冬天严寒、夏季下雨多处漏水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了5年之久、可我们的房基地安置和生活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近几年我们选村民代表向乡镇府、区政府、市政府将实际情况回报了多次材料、但都没有得到实际的答复、希望王书记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使我们生活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能够尽早修建自己的家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武都区委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0年5月,武都区桔柑乡赵家坝村25户村民房屋因兰渝铁路施工拆迁,施工单位为拆迁村民搭建了临时过渡板房。桔柑乡属武都区示范小城镇乡镇,武都区于2011年对桔柑乡进行了统一规划,2012年桔柑乡政府按照总体规划,对兰渝铁路拆迁安置点进行选址征地,2013年开始处理地基,实施“三通一平”后将分户划分宅基地,由拆迁户自建房屋。安置点选址在桔柑乡焦林坝村,在安置点施工过程中,焦林坝村村民以不愿将赵家坝村拆迁户安置在焦林坝村为由,于2013年5月相继5次阻止施工,致使安置工程无法按期完成,赵家坝村拆迁户至今未安置。对此,武都区、桔柑乡两级政府已组织专人深入细致地做好了焦林坝村村民思想工作,为安置点施工创造了条件,预计6月底可将安置点宅基地划分给赵家坝村拆迁户。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甘肃礼县的代课教师太苦了,请关心他们一下吧!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每月只有几百元钱,这能生活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2013年5月前,礼县县聘临时代课教师的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2013年5月后,按照每人每月860元的标准发放。同时,各学区(校)按照临时代课教师的工作业绩及考核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2013年后半年,会宁县杨集乡红土村农点改造中,村社非法收取农民100元/家及两个季度的低保作为电工的生活费,最后还有钱不够倒挂的一个社,让农民帮电工拉电线杆,拉线,最后把原有的旧电线让老百姓帮忙卸下,电工带走倒卖了,着合理吗?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会宁县杨集乡红土村农电改造中,村社违规收取农民每户100元问题。现场调查,会宁县红土村2013年9月实施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以下工程,在农网改造施工队进入红土村施工现场前,太平供电所向村社居民进行了农网改造相关政策的宣传并填写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告知书,由村民代表签字确认,明确不能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红土村部分村社道路狭窄,电杆运输相当困难,村民以支付电工生活费为由,部分社队自发收取每户100元用于修路。收款社队人员及金额分别为:韩堡一、二社社长包永华收取7600元、李坪社社长李春秀收取3800元、王岔社社长高占林收取1650元、夏岔社社长南伟收取7650元、红土社社长李文章收取4900元。但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伙食费已支付给村社,会宁县供电公司协同杨集乡政府对上述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并限期村社在2014年6月15日前退清农户所有违规收取的费用。 二、反映旧导线让老百姓卸下,电工带走倒卖了,经调查情况不属实。根据国务院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 会宁县供电公司与村社签订了资产上划协议,按照省、市公司要求对废旧物资由施工队进行回收并统一缴会宁县供电公司进行暂时管理,待工程竣工后再统一上缴省、市公司,并非网友反映让电工进行倒卖。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