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138人廉政考试成绩不合格暂缓任用

07.07.2014  12:39

  新华网兰州7月7日电(记者王博) 记者近日从甘肃省纪委了解到,甘肃各市州明确规定,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其中,白银市因考试成绩不满60分取消考察任用1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

  甘肃省纪委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探索加强对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增强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刚性约束力。各市州明确规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考试成绩存入应试者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

  除白银市以外,甘肃省嘉峪关市对6名考试不合格的干部暂缓任用。酒泉、兰州2市将考试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酒泉市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和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作为评先树优人选,当年不得提拔任用。兰州市试点县(区)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由纪委向本人所在党委提出暂缓任用的建议,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的依据。庆阳市对补考不合格者,由市纪委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据悉,目前,甘肃省14个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已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全省共组织35268名干部参加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其中地厅级干部367名、县处级干部5586名、乡科级干部293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