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青山绿水 保障舌尖安全——天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

29.09.2019  17:02

      今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聚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新亮点,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全力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天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8月底,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7件,立案1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层报11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通过监督整改,恢复耕地36.69亩,清除各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33.6吨,治理恢复被占用水域51.5亩,清理河道45.3公里。
      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今年5月以来,天水市院与市水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此次督查,即时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6个,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为水务部门清“四乱”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共收集整理河湖“四乱”问题线索100件,立案78件,发出检察建议77件。特别是武山县院牵头与县水务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全县“六大河流三条沟道”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当地乡、镇政府第一时间清理整改,此次行动投入资金15万元、投入设备43台次、清理弃渣弃料及河道垃圾4.9万方、整治平复河道5.5公里。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自“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在食品生产领域和原材料供应方面,追根溯源,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食品供应从源头上得到整改;在餐饮服务方面,多措并举,确保线上线下共同推进;在药品安全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追究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截至目前,共收集整理案件线索16件,立案审查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特别是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毛某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全市首例涉及药品安全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罚,为其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的歉意,并愿意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抓实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近期,天水市检察机关对办理的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 “回头看”,重点对涉及河道“四乱”问题及容易反弹的27件案件进行排查,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如武山县院办理的滩歌镇政府怠于履行职责一案,起诉前白马河段没有合理的垃圾投放点,如今,此处专门设置了铁皮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周边垃圾已彻底清理。对行政机关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未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诉前建议方式督促其限时整改。秦州区院对未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的2家行政单位进行了公告督促;对未按检察建议整改问题的6家行政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