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工商局运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获赠锦旗
14.11.2014 14:3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1月10日上午,消费者王某来到兰州市安宁区工商局沙井驿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赠送写着“消保维权、为民务实”的锦旗,感谢工商干部积极作为、真心实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9月,河南籍消费者王某在安宁区某汽车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将车停靠在高速公路上,车上人员下车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费者王某认为该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因车辆左前轮钢圈发生破裂致使漏气所致,要求该4S店赔偿其损失20余万元。
辖区工商所接到申诉后,立即围绕消费纠纷展开调查,并与纠纷双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认定该汽车左前轮钢圈破裂与事故的发生之间有一定联系,但消费者本身也存在过错。按照新《消法》规定,对汽车这种大件商品在售出之日起6个月内发生质量瑕疵的由4s店承担举证责任,而该4S店无法举证钢圈是因受外力导致变形而破裂。
经过工商干部耐心细致的调解,纠纷双方都做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4S店承诺,对消费者王某所购车辆在行车里程12万公里内提供免费保养,价值达6万余元,消费者对此结果也表示满意。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4.11.2014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