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立医疗机构8月底前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

04.09.2017  10:16

截止8月31日,14个市州的所有146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之前,2015年,我省69个县(市辖区除外)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部推开综合改革,庆阳市、白银市、酒泉市于2014、2015、2016年分别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这标志着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全面推开。

实行药品加成,是过去国家在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在药品实际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药品。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该政策曾经发挥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医疗机构趋利行为显现,成为导致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本次改革的总体原则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补偿机制,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老百姓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发展可持续。把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优化医院的收入结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衔接、财政适度补偿、医院运行机制转换等改革同步实施,无缝对接。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性收入采取三个渠道予以补偿,即:办医主体财政补偿15%、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5%、医院加强管理自行消化10%。市州医院各项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州政府确定。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医院得发展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