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02.07.2014  18:13

            2014年6月27日,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兰州联合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就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厅长杨景海、省法院副院长唐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维忠、省公安厅巡视员曹义鸿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泽巴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表讲话。各市州法院、检察、公安和司法系统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泽巴足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社区矫正放在平安甘肃和法治甘肃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准确认识社区矫正发展趋势、把握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扎实有效的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泽巴足书记要求,要着力抓好社区矫正重点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回归社会。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社区矫正基本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各部门衔接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徐维忠副检察长就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泽巴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既是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也是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社区矫正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履行职责,为促进社区矫正的依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协调配合不够、监督工作不到位、监督力度弱化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泽巴足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此次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召开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会上,白银市检察院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开展》的交流发言,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交了《探索矫正监督新途径,实现矫正工作良好效果》的书面材料交流。